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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市 :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人或三人共同签署的财产共有协议原件四份;
2. 外省市个人 :
(1)<<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居民身份证及暂住证复印件
(3) 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4) 两人或三人共同签署的财产共有协议原件四份
3. 华侨及其他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者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复印件及长期居留证的复印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复印件及 <<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 复印件
(3) 两人或三人共同签署的财产共有协议原件四份
4. 港澳同胞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别行政区护照原件或往来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北京市涉外安全项目审查办公室出具的准予购房证明 , 两人或三人共同签署的财产共有协议原件四份
5. 台湾同胞 : 台湾同胞回乡证或证明身份文件复印件及北京市涉外安全项目审查办公室出具的准予购房证明 , 两人或三人共同签署的财产共有协议原件四份
6. 外国个人 : 外国护照原件复印件、居留证及北京市涉外安全项目审查办公室出具的准予购房证明。中英文姓名公证及护照中英文对照公证。 ( 只要是外文的护照,一律须作中英文对照公证 ), 两人或三人共同签署的财产共有协议原件四份
7. 非完全行为能力人:监护公证书、析产公证书及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明。 |